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公布《坚果炒货食品》、《粮食》、《巧克力及其制品》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坚果炒货 ( w6 ]: r, N( C
删除无霉变无虫蛀指标
& T6 T1 ~# A8 J1 \8 g 征求意见稿对生干类坚果与籽类细化了感官指标要求,将原标准中的“无异物”改为“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在霉变指标要求上,将“无霉变”改为“霉变粒小于等于2%(带壳),去壳产品不得检出”。 4 R, n b1 }. R) _; U0 W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对坚果炒货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做了修改,并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熟制坚果与籽类感官无霉变、无虫蛀指标要求,原因有两个,一是虫蛀不属于食品安全指标范围;二是生干坚果与籽类,以及产品原料标准中均有霉变要求,故在熟制坚果与籽类标准中将此要求删除。征求意见稿还调高了代表部分炒货被氧化程度的过氧化值指标。
6 {3 ]5 ] Q# i; T5 Z 粮食
: R2 |$ F& R/ a6 f4 M 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范围扩大 8 }/ R7 I, z, E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对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的适用范围,增加了玉米、高粱米、小麦、燕麦等农作物中的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限量,增加燕麦、莜麦、米大麦中的麦角限量。 ; ~0 z1 M5 _! i3 O1 Q$ _: @6 Z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曼陀罗属植物种子均含有一定的毒性,本次修订将原标准中的“曼陀罗籽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修改为“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范围从原来的单一豆类(1粒/千克)扩大到玉米、高粱米、豆类、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1粒/千克)。此外,另一种有毒有害种子麦角的限量范围,也从大麦和小麦(0.01%)扩大到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0.01%)。征求意见稿还对霉变粒、有毒有害化学成分限量(氢氰酸、单宁)等指标进行了调整。 . a3 k- t: u( h5 ^2 f! 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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