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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标准产品] Ⅰ类Ⅱ类电器实例来区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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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1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转来的,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 R, _0 @& I' g' H+ W- y+ T0 Z" x" w" X  v
Ⅰ类Ⅱ类电器到底如何区分?
) z" x: _; x# M# I7 j$ o, W+ l2 o$ J+ ~8 c- Z% x
答:根据结构来划分的。
# d+ R. P: I! Y3 Z2 E* V6 g7 m8 U0 l& P7 J# }  A# k
    安规工程师根据结构来划分电器的是属于I类 or II 类。2 ~5 E& p2 Y, h# W- j$ P
    而设计工程师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工厂的实际情况,将电器定为I类 or II类来设计。; \" F4 o+ e3 C: u2 L

' M; V& U3 c, R+ e$ l3 r# @8 F据个例子:) e3 ~/ E  H# n: r
1)传统的饮水机由于左右侧板都是金属的,没有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属于Ⅰ类器具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全塑壳体(当然了,这个塑料壳体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的饮水机,由于壳体与基本绝缘形成了附加绝缘,也就是说,万一内部的基本绝缘一旦失效,它对电击还提供独*立的(附加绝缘的)保护,它是不是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是不是可以取消接地线?
! h4 c$ t8 u& t
6 j' P8 v7 M9 H6 L  I3 H答:只要你的饮水机所有应该为加强绝缘/双部绝缘的位置均能符合要求,就可以看成为II 类器具,也可以取消地线。' ]; B! ^4 j" Z2 d6 F
$ A- a+ D  |3 ~0 R
2)同样的道理,一般的搅拌机(食品加工机)一般是塑料壳体(假如是ABS),形成附加绝缘,它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异议。但是,假如,该ABS塑料壳镀铬后不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那么该产品是不是不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而是属于Ⅰ类器具,要加接地线了?& m. V0 V! w) _0 E; s' \

# t5 |  M7 S6 X答:此情况下,该器具不能属于Ⅱ类器具了,要加地线。2 B- s1 H( m: I- L* S

& ^, v) O6 F. Z/ T1 K+ J
2 T; w0 v; y: h8 W1)一个产品的到底属于哪一类防触电保护类别,是设计之前先就把它定义在哪一类别,还是根据其结构来判定它属于哪一类别?比如说,设计一台饮水机,在设计的之前就把它列为Ⅰ类产品,必须得接地(假若是这样,哪里有这方面的说明?),还是根据其结构来判定到底是属于哪一类防触电类别?
  n; _: z$ m+ i4 l  E; s! T0 Z7 S/ R  d
答:根据设计工程师的判断,设计工程师在设计之前应对设计的产品的大致结构做到心里有数,再根据安规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 X% R( b( \) D9 X/ \9 v$ Y. ]7 K  o) |4 F3 `+ p
2)12楼的大哥说:“而楼主说的塑料外壳饮水机,到是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假如它在其它方面都满足II类要求,但就水和电热管之间不能满足II类的要求(如3000V耐压不过),“ 你说的水和电热管之间不能满足II类的要求,这一点我赞同,但是,你说的冷热饮水机呀,假如全塑外壳的温冷型(没有电热管,不带加热功能)饮水机,假如能承受耐压要求,是不是属于II类器具了呢?
0 e+ ~0 N& V: Q* `+ U# ?5 ~. b" S2 \/ R
答:水和电热管之间是否有要求为 “加强绝缘”呢?   
5 P1 `' S! a+ v  l. t# z, |    这点还有待讨论。2 M1 X! P1 X9 j

6 y9 C7 v& p9 ^( [    全塑外壳的温冷型(没有电热管,不带加热功能)饮水机,假如能承受耐压要求,且没有设计地线,应该归于II 类器具.
沙发
发表于 2010-3-14 13:43 | 只看该作者
好似是本论坛的一片贴子内容来的。很久以前看的。。
板凳
发表于 2010-3-15 11:05 | 只看该作者
安规工程师就要从安规的角度看待产品,只要有接地线的,就是I类产品,不管产品中是否有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接地线的,我们再去讨论是否是II类或III类。当然了,不能满足相关类别的电气性能测试的,产品类别还是不能更改的,只能说产品不合格。例如,产品没有接地线,但外壳不能满足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耐压要求,你只能说这个产品不合格,却不能直接把它归到I类中去。
地板
发表于 2010-4-7 19:2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高手们多发些这样的贴子,安规中的定义太抽象。
5#
发表于 2010-4-7 19:35 | 只看该作者
A little specified, but I agree more with Rindon... normally, we define the products I or II just as whether it's earthed or not, that's clearly defined in the IEC standards....
6#
发表于 2010-4-7 21:26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一个标准或文件,要求什么样的产品应该设计为几级防护的?
7#
发表于 2010-4-7 21:35 | 只看该作者
通常情况下,有接地的产品就是Ⅰ类,其他的产品就是II类或III类,(0I类的比较少见就不算了)。
8 p% k; i" D1 z一个产品属于Ⅰ类还是Ⅱ类并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是这个产品是否符合对应类别的的安全标准。/ N" ~  Y6 d' E' i, N% W: [
只要符合标准对该类产品的要求,就OK了。
8#
发表于 2010-4-7 21: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了,但是我还是不能区别2类与3类的!
9#
发表于 2010-4-7 22:1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pengyongfu于2010-04-07 21:51发表的  :
+ u/ M/ @( u" I% Q* s& j谢谢学习了,但是我还是不能区别2类与3类的!

2 Y5 F! X6 s/ ^2 h% {$ {' g9 d请认真阅读GB 4706.1-2005或者IEC 60335-1:2004中3.3.10和3.3.12!: [. F: e% h: j" ~, A. Q1 P
只有自己理解了才是真的理解了
10#
发表于 2010-4-19 10:47 | 只看该作者
LZ 解釋得比較專業,當然個人還是需要對照標准和產品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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