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元旦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楼主: caballo315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IEC标准产品] 可拆卸部件和不可拆卸部件的疑问

[复制链接]
41#
发表于 2009-5-11 21:15 | 只看该作者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要通过一个合适的拉力来决定。
42#
发表于 2009-5-11 21:40 | 只看该作者
判断的依据是有没有使用工具吧!
43#
发表于 2009-5-12 00:08 | 只看该作者
在GB里,消费品使用说明要求设计缺陷不能用说明来掩盖。
44#
发表于 2009-5-12 00:29 | 只看该作者
标准本来就是大家投票决议的东西,所以我更倾向于是用22.11来判断是否可拆卸。
% u) H% M! N! [6 n6 E原因如下:
0 q! ?1 b2 P  D7 f+ ?1 f5 G1 K1,人的力气有区别,男女老幼各不相同,如果使用主观的或者无法固定的,随时变动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事物,这本身就失去了标准的意义。标准必是个固定的参考,大家来投票决定这个标准设置的是否合理,大多数人同意了,于是标准就产生了。
4 q. M  Y( U; C$ L% G' y2,从安全角度讲,不可拆卸部件最好是任何人,包括超人也无法不借助工具来拆卸。IEC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肯定也讨论和争吵过,最后肯定是使用22.11来判断的。假设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力气最大,能把一个器具的某个部件拆下,这个人活着,这个产品可能因为他活着而不合格,他死了后就可能合格了。如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将一个器具的某个部件拆下,结果由于一个力大无穷的人的诞生导致这个产品的不合格。这样看来也有点可笑。所以使用22.11来判定最客观。
头像被屏蔽
45#
发表于 2009-5-13 00: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6#
发表于 2009-5-13 20:1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4楼xuewenfei于2009-05-13 00:02发表的  :
4 [' v3 A) f* \( Q- o) e受43楼的启发,我觉的楼主说的情况不可能出现。8 K4 o$ W2 w$ _: l+ v

% n! n: Z3 y; ]7 |% Y3.6.2可拆卸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
- E+ ?. V; ?% F9 H% q9 I' {' U& @. Z, j* v2 G( R& y: ~2 \( ~. N
个人觉得,可拆卸部件,根本都不须要多大的力就能取下的,因为它必须让每一个“正常人”都能轻易把它取下,取下的力,应该接近“正常人”最小的力,我相信应该不能满足22.11
楼主说的情况是完全能出现的,而我现在就面临这个问题。
" Z. r$ X# s, `& }例如:电磁炉控制面板塑胶贴,粘结性很强,可以通过22.11测试,但是用手可以拆卸。
47#
发表于 2009-5-14 10:1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要区分用户维护还是专业人员维护,! N- G- u7 e: V% e5 z9 a7 i
如果用户维护需要取下的部件则为可拆卸部件,: r( X8 S, T2 Z+ L
如为专业维护人员维护取下的部件可认为是不可拆卸部件。
48#
发表于 2009-5-17 18:38 | 只看该作者
能达到22.11和22.12的要求就是  不可拆卸的
49#
发表于 2010-7-21 14:3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不可拆卸部件和可拆卸部件的判定一直存在争议
, w: s3 c! j$ K我们部门的同事经商量得到一个最为合理的解释
8 p2 ^* l3 f* w  ]& r& ^6 `首先我们不要把可拆卸部件与不可拆卸部件对立起来,' e  O9 }4 w( A
一个部件符合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并不意味它不是可拆卸部件,反之亦然; A) `# V* n8 u. w0 @" t
其次,第8,15,20章对拆与不拆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n! Q( z# [3 A" c! \第8、15章写的是"取下可拆卸部件"而第20章写的是"应是不可拆卸部件"
' S. J' f/ `! W( H- r6 z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去做0 X4 C# \7 [$ D" c. h3 E* I4 {
再次,我们要了解器具结构的设计意图,在防电击方面绝对不允许出现鼓励用手打开防护的结构,+ j$ M2 O, w; z, ^: L! W- Q# B3 N
器具“安全可靠”的地位要比“操作方便”优先
1 h; H* c: m6 m- }7 ?最后,拆卸不等同于破坏,试验时要保证防护结构在反复拆装的情况下依然可靠,不能野蛮试验$ g' V. X# I2 E' @% s/ P& w5 d( Q
综上,饮水机在进行第8/15章试验时,应该打开板盖,电磁炉的控制面板塑胶贴只需要通过22.11条的试验。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2-1-16 17:08

评分

参与人数 1安规威望 0 收起 理由
0 1:65029

查看全部评分

50#
发表于 2011-12-31 22:59 | 只看该作者
是啊,类似的问题还有,快热式水龙头,螺纹塑胶盖子下面就是带电部件,用手可打开,由于是螺纹的,外表面光滑,可以通过22.11的试验,但是这能算不可拆卸部件?很多地方都算不可拆卸部件的!郁闷。悲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11-30 15:40 , Processed in 0.06699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