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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ballo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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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产品] 可拆卸部件和不可拆卸部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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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7-7-27 11:00 | 只看该作者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剛才我請教過TUV了,我來總結一下:2 ^& j: v  G/ v" x
1、能符合22.11,而說明書上沒有寫要拆開的部件 --- 不可拆卸部件(但這已是標准的最底線,從安全的角度來講最好不要,做GS肯定不行);
/ W4 B. \$ z; p: D6 t0 E2、能符合22.11,但說明書上寫了要拆開,不管是用戶還是維修保養 --- 可拆卸部件;
32#
 楼主| 发表于 2007-7-27 12:5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0楼wiltoncou于2007-07-27 11:00发表的  :0 j2 c) s! N& g
剛才我請教過TUV了,我來總結一下:
4 E2 N1 v/ p& c, Q$ d! }1、能符合22.11,而說明書上沒有寫要拆開的部件 --- 不可拆卸部件(但這已是標准的最底線,從安全的角度來講最好不要,做GS肯定不行);# P( M7 d! L; _
2、能符合22.11,但說明書上寫了要拆開,不管是用戶還是維修保養 --- 可拆卸部件;

" h* W( w  a% `4 d# C; V不能完全同意以上总结2。
) \" X0 k8 M- x: g原因是22 .11试验本身针对的主要就是“在安装时,或在维护保养期间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见标准中红字。所以实际需要打开没有问题,还是不可拆卸部件。' w; z. x6 k- b3 x, c" |
, `$ G* w( E. S( z% n  c
22. 11 对防止接触带电部件,防水或防止接触运动部件的不可拆卸零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且应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用于固定这类零件的钩扣搭锁,应有一个明显的锁定位置。在安装或保养期间可能被取下的零件上使用的钩扣搭锁装置,其固定性能应不劣化。1 ?% t+ B3 O. y' e- }+ \- ]8 u0 |
通 过 下 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D% R4 M/ f7 ]) V
在 安 装 时,或在维护保养期间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应在本试验进行之前,拆装10次
: ]5 A2 m4 k4 m; V注 :维 护 保 养 包括电源软线的更换。. {: V! P9 [. N& @6 r5 i
器 具 处 于室温下进行测试。但在其合格性可能受到温度影响的情况下,器具按第n章规定条件工0 G& D4 I( ?$ U( G7 \
作之后,要立即进行本试验。# m4 t0 q0 V: A/ \$ b
施 加 本 试验于可能被拆卸的所有零件,不管其是否用螺钉、铆钉或类似零件固定。
, M6 _, X5 }# m+ V以最 不 利的方向施加力于零件可能薄弱的部位,并持续10s 。但不得使用猛力。施加的力按如下* ]$ i% q6 v1 j" l9 w; V1 b" X
规定:- y4 l& R: T5 i9 ~% k
— 推 力:50N ;: l7 f2 @) p) z% O
— 拉 力:" Z) I( q% T6 l  b3 _4 m/ H2 t
如 果 部 件 的 形状使得指尖不能容易地滑脱的,50N ;
& l( t  Q8 e6 G) M7 z0 S- u8 Z如 果 部 件 被 抓持的突起部分在取下的方向少于10m m,30N ,1 S0 ]" H) v2 n: I( K. f
通 过 工E C 61032规定的试验探棒n施加推力。
* V5 T/ Y7 @. v% }( z通 过 像 吸盘那样一个合适的方式来施加拉力,以使试验的结果不受其影响。当实施拉力试验时,应% m4 `  X2 n5 @
将图7所示试验指甲以10 N力插人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以10 N力将此试验指甲向旁侧滑移,但不! G# b5 Q* q7 v7 A' m, y) z3 {9 U
得扭转,也不得作为杠杆使用。
6 o. |& d1 B0 o0 i如 果 部 件的外形使其不会有轴向拉力,则不施加拉力,但要以10N 力插人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 `8 N- C* N% }9 T2 K
以10 N力将此试验指甲向旁侧滑移,但不得扭转,也不得作为杠杆使用。8 Z, ?( ?+ l- T- R! {5 P
如 果 部 件的外形使其不会有轴向拉力,则不施加拉力,但要以10N 力将试验指甲插人任一个缝隙
  |& b$ F4 [2 L& q8 x2 S* D3 W( M或连接处,然后,通过一个环状物,在部件取下的方向对试验指甲施加30 N拉力,持续10 s,
7 k, N9 b: K1 n  x如 果 部 件可能承受一个扭曲力,则要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时,施加一个下面给出的扭矩:  ?! P/ Y3 o2 ~, B" X7 ~
— 对 主要尺寸小于或等于50m m的:2N m;8 [. R4 d- B/ E, }' L0 c, M' J
— 对 主要尺寸超过50m m的:4N me  O% j- F( K+ N
当 用 环 状物拉试验指甲时,还要施加此扭矩。
# c9 R6 ~; A3 `6 s5 V- m8 t如 果 被 抓持的凸出部分小于10m m,上述的扭矩要降低到规定值的50%06 t' G) G$ e! E% ?: k& I  [' u
零 件 应 不成为可拆卸的,而且应保持其在被锁定的位置上。
33#
 楼主| 发表于 2007-7-27 12:59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的问题是:4 U' Q+ P1 C7 }5 z) ?) z
1 如果不仅在维护保养,而且在正常使用中(如本例中正常工作开关要在该部件取下后方可操作),要取下,还是不是不可拆卸部件?# ?" Z2 P( c* O" J( l% M- s
2 虽然实际使用或像上述情况时需要取下,但说明书中没有要求取下,甚至还要求你工作时必须装好。这时该部件是不是不可拆卸部件。: l# L8 S2 u1 _* P
(以上部件可以通过22。11试验)
34#
发表于 2007-7-30 10:2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2楼caballo3157于2007-07-27 12:59发表的  :
) X" Q+ {0 l, k% }5 \9 V我现在的问题是:& g) _1 ~0 Q4 j4 o* |8 R8 p, h! H
1 如果不仅在维护保养,而且在正常使用中(如本例中正常工作开关要在该部件取下后方可操作),要取下,还是不是不可拆卸部件?
& Y. g3 c( R" G0 ~% U2 虽然实际使用或像上述情况时需要取下,但说明书中没有要求取下,甚至还要求你工作时必须装好。这时该部件是不是不可拆卸部件。/ i3 j8 ]9 i7 k& z$ ?" a
(以上部件可以通过22。11试验)
8 `4 P; \: Q% f6 B8 j8 t' B* r
有點意思。。。0 K6 `& q. V7 T) |" r- H

; O0 h; l) ]% `$ s6 v6 J從防護的意圖來看,我傾向於做於“可拆卸部件”。。。, Z- d0 P2 i6 ?
0 C: _  d. W+ d  p3 p7 N' X7 m
從廠家的角度來看,視為“不可拆卸部件”,才可能不用修改結構符合安規。
+ g/ `- z1 L! A2 ]/ ]) _) y
: M) p# z( {) c% w: b. T; V3 r這是個兩難問題。。。
# G! U* [% m; P7 Y, s$ Z1 {! d7 P" F
不管怎么樣,警告語是少不了的。。。
35#
发表于 2007-7-31 08:4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做空调安规的,现在我这边有人提出可拆卸部件是在满足了“不能通过 22. 11试验的部件”这一条的前提下,再满足“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可以被取下的部件(即使需要用工具才能将其取下)”中的任一条才能算是可拆卸部件。因为有的部件可以用蛮力是可以拆卸的,而且没有损坏部件,这样的部件算是可拆卸的还是不可拆卸的?
36#
 楼主| 发表于 2007-7-31 10:5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就看是否能够通过22。11。+ f. ^$ |$ C3 j* y
通过,不可拆卸部件;3 ~0 g5 |3 J' i+ {  V8 h
通不过,可拆卸部件。
37#
发表于 2007-7-31 11:01 | 只看该作者
我倾向于根据22.11来判断,~!
38#
发表于 2007-8-1 16:29 | 只看该作者
警告語最好标上去,至少保陷些呀。。。
39#
发表于 2007-11-16 15:1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边认为只要是能让试验指甲进入并用到力的,用50N的力部件脱出就认为可拆卸,不脱或不能让试验指进入则认为不可拆卸部件。
40#
发表于 2007-11-28 11:34 | 只看该作者
按照CTL决议是不可拆卸,在具体操作时个人认为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有危险,就可以认为是可拆卸的,如果没危险,就可以认为是不可拆卸的。CTL决议也不是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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