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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7625.1-2012有关要求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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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1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发布时间: 2013-05-28 
# t0 v2 p7 v+ S& |0 K# l5 K5 b相关单位:
% T+ W0 A5 B  G7 @: r    2012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国家标准,并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替代GB17625.1-2003。此次标准换版涉及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类别包括:05类电动工具、07类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08类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09类信息技术设备、10照明设备、16类电信终端设备。2 g4 C  ^8 k5 L0 i& p
    由于目前新版标准的正式印刷版标准仍未发布,考虑到标准实施日期临近,为方便企业,避免检测任务集中,我中心决定开始受理上述六大类产品标准换版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7 {9 D' X0 `" B
    一、自GB17625.1-2012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17625.1-2012(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印刷版标准未公布前暂使用标准报批稿)或者GB17625.1-200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3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 R4 E- O7 B% l- F9 J. h+ t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于2014年7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 W. p. `4 m% G9 g& w+ Y    三、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GB17625.1-2012印刷版标准正式发布期间,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标准报批稿进行检测(报批稿检测结果暂不发新版标准证书),待印刷版标准正式发布后,如新版印刷版标准与报批稿差异较大时,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补充相关试验,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同时企业应接受加长的检测时限;如无差异不需补充相关试验时,我中心将尽快颁发新版标准证书。2 G  D  Q& r1 e
    四、检测项目和类别说明, g1 v+ y- H$ \3 G3 a5 L3 [
    类别属于05类电动工具、07类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08类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09类信息技术设备、16类电信终端设备的产品需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对于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75W的产品可直接换证。# S2 P- V; b/ X3 V$ t
    类别属于10类照明设备类中的电子类控制设备需要按标准补做相关测试(对于适用LED光源的照明控制装置及电器,输入有功功率小于25W的不适用),对于电感类控制装置可不进行差异试验直接换证,其余10类照明设备均需按新版标准换版测试。
8 C0 C9 z8 U# \; `4 X( ?. q+ N    五、依据《国家认监委TC10技术专家组关于GB17625.1、GB13837标准换版的会议决议》(以下简称“TC10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本次标准换版工作的检测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方式是由认证机构安排指定实验室实施差异检测;第二种方式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选择“供方符合性声明”的方式完成换版。
$ J& h# E4 l$ a/ m5 W# [( O    六、送样要求
) u& o" l+ i) G& ^6 \    以第一种方式,即由认证机构安排指定实验室实施差异检测完成换版工作的,对于05、07、08、09、10、16大类产品,主检型号送1台样机,覆盖型号的送样要求根据送样通知执行。' ^. o( v) d' s5 z8 _' j+ _4 [9 J
    七、以“供方符合性声明”方式完成换版的要求9 B/ a$ o5 j6 K6 x( V4 L
    采用“供方符合性声明”方式换版的企业应提供产品符合新版标准的供方符合性声明,并提供生产者/生产企业(含生产者/生产企业的OEM/ODM产品)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该自有实验室应获得由ILAC协议互认的认可机构按照ISO/IEC 17025认可的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认可资质。该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认证机构要求。
7 b% o% L, Y- `8 W& ^    为了确保标准换版工作顺利实施,选择采用“供方符合性声明”方式换版的企业应在申请前与相关认证受理部门联系(认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并通过自有实验室资格符合性确认后,再提交标准换版申请。申请受理后,企业除提交所需认证资料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w" c1 |4 A; F4 u8 F; G    1) 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1 n4 P3 c% h8 \+ ^. d    2) 生产者/生产企业自有实验室的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认可资质证明;3 C7 q. Z7 \: X. \! U
    3) 生产者/生产企业自有实验室的证明/说明(当实验室为生产者/生产企业关联单位,非直属生产者/生产企业时);
& |2 A( X* U9 ^: ^    4) 生产者/生产企业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格式可登录客户申请认证的用户名自行下载。
$ G, m7 k$ N3 ]- ~    依据TC10会议纪要,采用“供方符合性声明”方式换版的企业还需在获证后接受我中心实施的监督抽样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4 |% J/ X  ]( l4 x: W( T    八、本公告中对GB17625.1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实施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q8 D# I# @1 Y0 T0 D+ p
    附件1 标准换版“供方符合性声明”格式
9 E" [9 q. Q9 x" A$ c5 A    附件2 以“供方符合性声明”方式换证的获证后监督抽查方案. D+ J2 `" t! F0 V
    附件3 标准换版涉及到的产品类别清单7 l( C: P+ }6 ~1 D, O, S/ P' D1 W
    附件4 认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M  ^; [3 R# Y
- f: j+ ]) n4 E1 ~  X% u% y* Q6 a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F# B  E" g" {/ q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1 X. l" w% `' b) N7 f8 V4 v- y, o
1 s+ a6 s* }# N5 X2 j  R
" {: s2 D) C* z( c
沙发
发表于 2013-5-28 12:45 | 只看该作者
Valuable information~
板凳
发表于 2013-5-28 12:5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感谢信息及时共享
地板
发表于 2013-5-28 13:5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很重要的信息
5#
发表于 2013-5-28 16:15 | 只看该作者
开始送钱了
6#
发表于 2013-5-28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有人对新旧进行对比过吗?有对比表看看就好啦。
7#
发表于 2013-6-3 11:55 | 只看该作者
报批稿出来了,哪位达人提供一下?不胜感激!
8#
发表于 2013-6-3 12:13 | 只看该作者
10类产品,今年又有事做了。老板要哭了。, l" O7 l, D: @; [% j3 k5 m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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