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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很多消费者积极加入到了维权的行列中。截至昨天,本报共征集到近150条维权线索,涉及家电、食品、药品、服装、旅游等诸多行业。其中,商家多次打折促销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新热点。
8 F {7 B4 y* V 商家多次打折不构成侵权
0 i, w/ ?" t3 b4 E 2月6日,姚雪利女士在长安区长百商厦“艾丝”服装专柜,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羊毛大衣。当天,该款大衣是5折促销,原价2400元。11天后,姚女士再次来到该服装专柜,发现她购买的同款大衣的价格变成了原价的2.5折,售价598元。姚女士心里很不舒服,认为商家的再次打折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存在“价格欺诈”。& ]" T4 E4 r l
记者采访了长百商厦营运经理褚莉芳,她说:“姚女士购买的那款羊毛大衣属于冬款,春节后面临换季下架,5折属于该款服装销售的第二阶段,2.5折是商家在赔本甩货了。”“艾丝”专柜负责人王亚维女士说:“因为春款即将上市,冬款2.5折的价格是他们下架前的回款促销。”
) y; q# ?( W) z3 d 那么,商家的这种行为有没有侵犯姚雪利女士的权益,是否属于“价格欺诈”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世群和西安市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冶明。# T9 I+ m Y r# ?7 V; ]1 j: ~
马世群说:“打折促销对消费者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商品的性质。服装属于季节性商品,商家的换季打折,属正常的促销活动,不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范畴,不构成‘价格欺诈’。”
5 o; F8 E' X3 H" k( h 冶明律师说:“只要商品本身没有瑕疵,消费者购买明码标价的商品,其实就是双方履行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因此,商家的多次打折促销,对消费者不构成侵权。”
" a5 r* a- l3 G, h" {. z; V- _ 打折促销会根据时间调整* E& _' |. K% |5 x s; K
对打折有无限期待,对打折也有不少误解,怎样抓住打折的机会?为此,记者走访一些商场,通过行业内人士的讲解,为大家进行购物指南。
0 s' M1 F/ G: U 商场进行打折一般因为以下几种情况:过季商品、断码商品以及各大节假日的统一促销活动。
2 ~! f1 S9 z& b 民生百货商场的工作人员介绍,“不同的时间,商品的折扣是不一样的”。例如,一部新手机刚上市时可能很贵,但过一段时间,同一品牌其他款式的手机推出,或者其他款的竞争优势很大,那么之前的手机势必会做出价格调整。
8 Y) w' K! v7 D6 b 打折商品一般挑选余地不大; ?2 l9 R; x% r0 j. n* R
不管打折与否,消费者购买时都是遵循买卖自愿的原则,认同当时的价格进行购买的。因此,即使是已打过折的商品,之后,商场或专柜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比如即将下架、商品缺码只剩一两件、厂家不想压货等,商品的价格可能会再次调整。. ]& d; V) f$ L! _
过季或断码的产品一般可供挑选余地不大,出售时会标明“特价”或折扣,并在售出时说明是否可以试用、是否可退换,购买时要询问并考虑清楚。田女士最近买了一件打了5折的羽绒外套,前几天她再去时发现同样的商品已经是3折,但是没有她穿的号码了,田女士庆幸自己当时买下了。因此,再次进行降价一般是可供挑选余地非常小或商品马上下架的情况。
5 }4 h7 i) ~7 i: A5 s4 k; a" j 商场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一定要理性消费。千万不要因为折扣促销力度大就冲昏了头脑,买下自己本不需要的东西。本报记者赵国强宋小雪4 b# _ c$ r9 n3 S& \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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