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福建频道(王灿群 周家洪 蔡晓辉)福建沃尔玛用到期糖果当赠品搞促销。沃尔玛称主要责任在于经销商,超市员工由于“疏忽”而没有进行例行检查。对此,消费者不认同,表示不能原谅沃尔玛这一“疏忽”行为。
$ X* K- y7 m! X ] 近日,福州消费者姚小姐反映:3月28日,她在沃尔玛福州大利嘉店选购食品时,卖场内促销员向她推荐一款散装豆干,称这款商品正在进行促销活动,如果购买一定数量的话,即可获赠一袋免费的糖果。于是姚小姐购买了一斤该品牌的散装豆干并如约获得了一袋糖果。时隔两日后,当姚小姐打开这袋免费的糖果品尝时,却感觉有的糖果拿在手里有些粘手。这给她提了个醒,她当即在糖果的外包装上查看生产日期。但看了个遍,在包装袋内的“马大姐”、“惠康”、“黎祥”、“喔喔”等品牌的糖果外包装上只见到有“保质期12个月”字样,而具体的生产日期却标注为“见外包装”就是“见合格证”。但外包装是商场的促销袋,没有生产日期或合格证。终于,姚小姐在一款“怡口莲—榛仁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找到了生产日期:2010年9月29日,保质期标注为18个月。姚小姐经过计算,这款能见到生产日期的“怡口莲”糖果在她3月28日购买时就已到了保质期,在她品尝的当天已经过期两天。姚小姐不无尴尬的说:要么找不到生产日期,要么找到生产日期发现产品已经过期。“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说看来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连沃尔玛这样的国际连锁超市巨头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看来以后在购物时千万不能再贪图“免费”的赠品了。 `; p' Y5 Z! A
(生产日期标注为2010年9月29日、保质期为18个月的怡口莲太妃糖) (购买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的小票) 就此情况,本网在4月6日与沃尔玛福州公司事务部陈姓经理取得了联系。陈经理首先表达了对消费者的歉意,并称经过公司的调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责任在于经销商,经销商在沃尔玛卖场进行促销活动时把原为大包装的各个品牌的糖果拆开进行了混装。超市员工由于“疏忽”而没有进行例行检查,所以导致了消费者获赠的糖果出现了已到期和见不到生产日期的情况。陈经理表示,超市今后一定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希望取得姚小姐的谅解。陈经理还表示沃尔玛是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超市方会满足姚小姐的合理诉求,给予一定赔偿。
) {/ ~3 s% W% ?" V9 p+ @ f 对于沃尔玛超市方的答复和解释,消费者姚小姐并不认同。姚小姐认为沃尔玛不能一出现问题就归咎于经销商或员工的“疏忽”。对于陈经理提出的赔偿诉求,姚小姐表示不会提出任何诉求,她并不能原谅沃尔玛这一“疏忽”行为。“我能进行最好的自我保护,就是今后不再选择沃尔玛作为我的消费场所。在我选购的同时,有不下于五位消费者也购买了这款散装豆干并获赠了糖果,我只是有幸见到了这种赠品的真实面目,而对于其他还不知情的消费者,沃尔玛是不是该给予一个善意的提醒呢”?“当然这只是我作为消费者的一个建议,并非什么诉求”!姚小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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