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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4楼蓝白条形码于2011-07-03 13:35发表的 :; I! F! ]# n, D; F: O
我也坚持25章中针对“电源线”的条款,并不适用于“可拆卸软线”。IEC中的黑体字写的很清楚。25章中的条款为什么不针对“可拆卸软线”是有道理的。举几个例子:1.器具金属表面超过75K时,不能用PVC电源线的问题。可拆卸软线在25.22中其实也是有类似的“间接要求”的。规定了热环境的输入插口,就规定了使用时必须用热环境的连接器,而热环境的连接器在认证时已经决定了不能配合PVC的互联软线;2 软线横截面的问题。也是同样的思路:输入插口-->连接器-->可拆卸软线,CCC的常见的输入插口一般都是10A的规格,10A的输入插口能用在器具上,说明器具的额定电流是不到10A的,否则可以判定24章不合格,而10A连接器配合的电源线最小线径就是0.75; 3 软线弯折。耦合器标准中对互联软线和连接器连接部分的抗弯折也进行过了考核,而且判定的标准也要比25.14来的严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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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4 }" V v2 b1 Q/ ~- L从25章的意义来思考,其实也能明白,为什么不把“可拆卸软线”当做“电源线”来考核。正是因为电源线是“固定”在器具上的,属于器具的一部分,而“可拆卸软线”是“可拆卸的”,用户只要找到相同规格的电线组件,就能替代原来器具配的电线组件,为什么没规定必须使用厂家转配的电线组件,并且没有规定在损坏时只能向售后采购?正是因为耦合器标准已保证了不同器具相同输入插口的产品混用电线组件是安全的
& l A4 J" M1 U6 P, M% q* L& a我觉得适用,认证机构认为是一个整体,连到电源的不是电源线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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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3 H" C% }! B9 M& Y. d你说的几条逻辑上时通的,但是风险谁来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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