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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11-2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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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哥哥在家于2010-11-24 11:35发表的 : x" x& z' f) L' {" Q! X( k
2 I' m7 ~: A4 l# s6 M; W d$ z, U7 ]
很详尽的阐述,有几个疑点:) F# ~( X& m& R s1 l4 Q5 }4 K
, t, d# C6 _: X4 M; {& k5 i' }
同意以上看法。
7 q2 l3 E1 `& d$ j3 k/ v楼主的第二点分析误解标准了。这不涉及什么每间实验室的做法的问题,完全是对标准的理解有点错误。塞规是模拟小孩子的指甲,该标准条款说浸泡后测试可以说是模拟当玩具蘸水后贴纸的粘力及在这个情况下玩耍是否出现潜在的危险,与贴纸高度无关(能否被抓住通常有两个因素:间隙(针对锥形与半圆形)与高度(针对规则形状)大小,W这点说的集中于能否被抓住,这是决定是否做拉力的前提。),标准的初衷也是为了模仿孩子当其指甲可插入2mm就说明该玩具或部件是可以被撕下或可以进行此动作而出现危险。(W前面贴子的意思是不能混淆判断是否可被抓住的过程与拉力的过程,我自始认为feeling gauge的用途很明确很唯一:即判断能否被抓住(2mm),该塞规的使用只是用于对类似这样的贴纸,用于是否可以插入超过2mm,对其他突出的玩具或部件是不适用的(标准没有规定)而“触规只适用于 component 与 body 留有 gap 的情形”标准并不是这样的意思,要不,塞规的用意何在呢(1、标准两次提到触规,一是8.25,针对塑料贴纸;二是8.4,针对 cannot be gripped,这显然超出贴纸的范围。2、如果没有gap,触规用武之地何在,能否指明?),对于滥用测试,标准里面已说明,所以滥用测试需经过浸泡测试后,Glued wooden toys and toys with glued-on plastic decals shall be tested according to 8.9 (soaking test)9 ]' Q3 j" g+ A2 R0 F- ?0 W3 ~
before being tested according to 5.1 b) above. Flakes of paint that have come loose from painted toys are exempt from being tested according to 8.2 (small parts cylinder). Thick surface coatings such as varnishare not exempt。总之,模拟指甲并不是标准里说的拇指和食指的用意,两者不同概念。标准该条款没有说到说明结构完整,要求浸泡就做浸泡,浸泡后在滥用。小孩子的力可能是不止10N,但规定的力度是有专门的数据来规定的,测试不能排除有特殊的孩子及特殊的情况,这些在标准里是不能全都顾及的。该标准谁都有,但对标准的理解跟结合实际操作需要有实践过的人才可以弄清楚,光对标准的理解,而没有真正去做过测试或其他原因是有差别的[/b]。(说来也快一年没做过EN标准了,况且从没系统地培训过,多是个人yy,恳请指教)以上只是个人的意见及看法,没有说谁对谁错,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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