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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山炮于2011-05-22 17:26发表的 :0 w8 |6 ?3 P. h1 T3 f) W) J- [! t9 ?
GB/T 16935.3-200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3部分:利用涂层、罐封和模压进行防污保护& Z1 V' b7 ~2 }& K D$ q7 S& J, ^5 H
f5 N% S% I3 w% T! h' ^9 t很复杂的问题。
4 l& i9 @8 Z6 E6 V( H符合A类涂层:可提高防污等级,但图中显示它并不是覆盖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件,而是覆盖在可导电部件上,理应不认为其存在。0 L7 y6 P! |3 N; j7 K! l q, m
如果符合B类涂层(GB4706.1的附录J),能提供基本绝缘,但总体情况那就不好说了。可以视为附加绝缘由两层材料构成,每一层都要通过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由于是只提及用电气强度验证,倒是有可能通过。GB4706认可这些涂层在印刷电路板中使用,但也没有反对在其他地方使用,这些达到B类涂层要求的涂层也不应视为普通清漆。所以只要易触及金属部件不会对其造成损伤的话,每一层的电气强度也能达到附加绝缘要求的话,我看行,不过一切还得以GB16935.3(IEC60664-3)定断,也许它说不行,因为我没有看过那标准 ,纯属个人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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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 D" y, h7 f3 f& H1 q对于这种情况,我当时也是想到了用16935.3来考虑会更合适一点。如果可触及金属部件A本身就是基本绝缘的话,而带电镀层的塑料件若没有涂层的话理应也是基本绝缘;若有了涂层,且该电镀件也是位于器具内部(即位于基本绝缘的内部),附加绝缘的定性是不是不太适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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