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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工业领域,氨基甲酸乙酯是以自然存在或自然生成方式存在,并非人为添加的产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07年把氨基甲酸乙酯列为2A类致癌物,即人类可疑致癌物,通常解释为对人类致癌的证据有限,但有足够的对动物致癌的证据。2 ?! @& q. f3 E6 K
近日,有香港媒体报道称,16款黄酒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对酒精饮品的检测发现,一款绍兴黄酒样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为0.26毫克/公斤,为测试样本中的最高浓度。此外,“古越龙山正宗绍兴五年陈年花雕”、“塔牌八年陈绍兴加饭酒”、“古越龙山三年陈酿绍兴加饭酒”这三款产品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超过0.2毫克/公斤;其他12款黄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从0.08毫克/公斤到0.16毫克/公斤不等。
5 A' R U" m/ i 鉴于黄酒可能致癌的报道,部分超市开始要求下架同批次黄酒产品。那么,饮用上述黄酒是否可以致癌呢?# } C% P' P: ?& l% @
什么是氨基甲酸乙酯?
3 l! Z: |8 Y8 {7 Q 非人为添加系发酵食品副产物+ `7 `% x5 C) l5 |" o
上世纪40年代之前,氨基甲酸乙酯曾经被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及慢性髓性白血病,药物商品名为乌拉坦。在工业生产领域,目前氨基甲酸乙酯主要用于涂料生产。1 t; X. K1 x( g. d
而在食品工业领域,氨基甲酸乙酯是以自然存在或自然生成方式存在,并非人为添加的产物。例如氨基甲酸乙酯是烟草的天然成分,是威胁吸烟者健康的危险因素之一;同时该物质也是发酵食品如面包、酸奶、酱油等和酒精饮品中的副产物。/ H6 J5 G( q( t- l: c& h
氨基甲酸乙酯是由多种氨甲酰类化合物与乙醇自发反应所生成。氨甲酰类化合物包括尿素、瓜氨酸、氨甲酰磷酸、氨甲酰天冬氨酸等,黄酒中90%的氨基甲酸乙酯是在发酵过程中,由氨基酸分解而产生的尿素和乙醇反应生成。
; y7 R3 S6 Y( `真的致癌吗?6 k4 L" ^% C! I- o: }/ W; b
可能会导致有基准计量的下限
1 I1 L1 ^) [' ?1 u: F+ m; |! U 上世纪40年代,国外学者研究证实氨基甲酸乙酯具有致癌作用。对啮齿类动物的毒理学实验证实,氨基甲酸乙酯口服、注射或经皮染毒都有可能导致癌症,报道涉及肺癌、淋巴肉瘤、肝癌和皮肤癌等。
" Y3 y9 b2 {6 V 因此,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07年把氨基甲酸乙酯列为2A类致癌物,即人类可疑致癌物,通常解释为对人类致癌的证据有限,但有足够的对动物致癌的证据。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饮品和发酵食品的消费量呈上升趋势,因此氨基甲酸乙酯是否有害的问题迟早会进入人们的视线。" Q# u, k6 b9 s2 T0 H- ]4 _# O
相关动物实验证实,氨基甲酸乙酯的致癌倾向存在剂量反应(效应)关系。2005年2月召开的第六十四次世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对氨基甲酸乙酯进行了毒理学评价,根据动物致癌性研究结果,推算氨基甲酸乙酯引起癌症的基准计量下限为每天每公斤体重0.3毫克。
$ d& c2 H) X( B6 P 酒还能喝吗?! S2 U3 t- E, ?9 k3 O, ]1 o
标准很重要目前还没有此指标
. t# z. |. ?* E 确认氨基甲酸乙酯致癌剂量反应(效应)关系的重要性,在于需要掌控各种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容许存在剂量,来保证人们每天摄入的总量在安全的范围内。我国尚未颁布针对酒精饮品和发酵食品的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标准。近年来,我国科技工作者曾经对国内不同类型的77款(批次)干红葡萄酒和17款干白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进行测定,发现干红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范围在7-26.8微克/升、干白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范围在6.4-21.58微克/升,并且提出葡萄酒安全标准限量指标建议:氨基甲酸乙酯限量范围为≤30微克/升。4 i$ @( x: G+ \* a" i
当然,酒类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越低越好。由于我国尚未制定酒精饮品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标准,所以无法简单评判媒体曝光的黄酒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否“超标”。 w/ L* j' A! s) \" ^
但说到喝黄酒是否致癌的问题,需要说明,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卫生标准,一定要作安全系数的考虑。超标有风险,但是确定的伤害要在超标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后才能允许出现,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食品卫生标准。0 e5 l" F! |6 P
; k: ]2 P. f3 u* [% b# J n% q来源:国家标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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