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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的奇异果已经变质过期。张若然/摄
. L7 Z+ V2 v4 p! k$ x0 X 水果过期导致,超市同意赔偿500元遭消费者拒绝: X7 W" m% c3 Z1 A
■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5 f5 \, j! [+ Z R: P
“为了吃得放心才买进口产品,谁知却在超市买到过期的奇异果。”6月2日晚上,市民葛女士带着5个月大的儿子在广州天河区正佳购物广场的百佳超市内购买了一盒奇异果,她和儿子吃下半个后突然上吐下泻,仔细查看才发现包装上显示的保质期是6月1日。昨日下午,超市方与葛女士协商后表示,愿意赔偿葛女士500元,但葛女士对此处理并不满意,目前双方仍在协商。
% o$ k9 }- \: r( |( C 吃过期奇异果当场呕吐
0 f. ?. g9 I+ z1 c* Z5 t- ~ 6月2日晚上9时许,家住天河客运站的葛女士带着5个月大的儿子到正佳广场百佳超市,购买了一盒进口的奇异果礼盒,结账后带着孩子坐店外休息。“我先用勺子挖了一小块奇异果喂小孩吃,但他吃下后就不愿再吃了,我吃时觉得有一股很怪的味道,舌头麻麻的,再一看包装,上面的保质期标注是到6月1日。”葛女士随后拿着奇异果到百佳超市客户服务台投诉时,突然感觉一阵恶心,当场呕吐起来,超市值班经理立即让工作人员陪着葛女士到附近医院检查,葛女士则把过期的奇异果交由超市保管。 p/ e; n, n* f; N6 ]
6月3日上午,葛女士起床时仍感不适,上吐下泻的情况没有缓解,此时儿子也开始出现呕吐和腹泻的症状,她只得带着孩子再次去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我的手都肿了,药水打了半袋就打不进去了,吃药一吃就吐。”当晚10时许,葛女士把孩子交给朋友照顾,再次来到百佳超市,与值班经理协商赔偿事宜,对方表示只愿赔偿500元,这让她无法接受。“赔偿多少我都无所谓,但是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傲慢,这让我难以接受”。
/ P- ^5 O9 U" y) r" W8 i, Y 在赔偿问题上出现分歧
) d5 B7 U- l: e) Q5 s 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走访百佳超市看到,超市内售卖的进口奇异果分为两类,一种是散装的,另一种是用保鲜膜和塑料盒包装好的。礼盒6只装,售价为30元,葛女士拿出她购买的礼盒标签,可以看到保质期至6月1日,而葛女士是在6月2日晚9时02分结的账,奇异果已过期一天。昨日上午11时40分许,葛女士在新快报记者陪同下来到百佳超市,超市新鲜部罗经理代表超市店长向葛女士表示道歉,同时将涉事员工的处理结果告知了她,但葛女士并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也存在分歧。葛女士表示,“我有三个要求,第一是希望超市负责人道歉,第二个希望店方能够把当事员工的处理结果告诉我,第三个就是适当的赔偿。”
4 e- s1 F; f, }& k& b% @6 e 昨日下午5时许,百佳超市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葛女士所提出的要求,百佳公司都会尽力满足。“第一个和第二个都没有问题,但是在赔偿金额上还需要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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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人:葛女士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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