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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费者质疑万达影城“霸王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town21    时间: 2012-1-10 14:03
标题: 消费者质疑万达影城“霸王条款”
    拒绝观影者自带食品,自己却销售高价饮食
9 v! M# @9 k* f. S    消费者质疑万达影城“霸王条款”8 U$ }8 E9 I, O& s) w- B, c
    消协律师:行规是无效规定,消费者可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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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1日讯 影片即将开场,观影者欲带食品边吃边看,却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从最初要求拿出,到可带进场却不许吃……连日来,一对情侣在镇江万达影城的委屈遭遇,引发广大市民关注。与不许消费者自带食品形成鲜明对比,影城却公然销售高价爆米花、可乐等食品饮料。不少消费者纷纷质疑影城这一“霸王条款”。市消协律师认为,影城所谓行规并无法律效力,消费者可拒绝,由此引发冲突后果,影城需承担相应责任。
+ C8 N' y0 @4 K    消费者: 自带食品赶场影城内受委屈9 e  z, {$ o- S& R2 }8 }3 h
    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匿名投诉,镇江万达影城“霸王条款”:拒绝消费者自带食品观影,影城内却销售高出市场价不少的爆米花、可乐等食品饮料。原来几天前,投诉人与女友到万达影城观影,因来不及吃晚饭,便自带“肯德基”外卖赶场。不料,在放映厅,他们却遭遇工作人员阻拦。从不许将食品带进场,到可带进场但不允许吃,还有疑似工作人员常去“查看”……发生在影城内的这些情况让他们倍感委屈。
  U8 ~  e/ H  r    “不让消费者带,他们自己却在卖,爆米花、可乐等价格都比其他地方高不少,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交涉无果情况下,投诉人将委屈经历写成帖子,发到本地热门网站镇江网友之家上,请大家评理。该帖发表虽已有四五天时间,但持续受到网友关注,至今仍然在论坛首页,点击量已高达4.2万多人次,跟帖近400个。绝大多数网友对当事人表示同情,纷纷谴责万达影城的“双重标准”和不当态度。( ^( p! P! b, ]2 R) ~
    消协律师: 规定无效力,消费者可不理睬# d0 i; Q; n" T) u
    那么,“双重标准”的确是行规吗?记者随机走访市区其他影城和多位电影迷,发现影城在该问题上,各自把握尺度不同。似乎除万达影城此次严格执行外,其他影城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影城负责人表示,他们只对消费者自带过于油腻或有异味的食物实行友情提醒,希望当事人不要干扰他人。常到影院观影的市民马女士说,自己曾多次自带“肯德基”外卖等食品,在中影东方国际影城边吃边看,从未遇阻拦。! Y) [" v5 ]* P$ _
    “这样的做法确实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所谓行规更是无效规定……”据市消协法律顾问陈红坚律师介绍,影城的解释站不住脚,因为所谓影响观影效果的标准是有弹性的。“‘肯德基’油腻有味道,那他们卖的爆米花不油腻?没味道吗?而且价格还高!可消费者在那却被逼得没别的选择。”陈红坚认为,万达影城的做法,让消费者除了不去观影外,在食品饮料消费方面就只能接受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被侵害。该规定与法律相抵触,并不具备任何效力,一般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因此消费者维权也不容易。( c- X- Z$ `9 a* V% m
    陈红坚律师认为,对待这样无效力的所谓行规,消费者可以选择不去消费,或不予理睬。“如果在本案中,工作人员出现对消费者搜身、抢夺食品以及由此引发影响他人观影权利,那么这就造成严重法律后果,影城就得承担相应责任了。”(记者 许益明)
1 \8 b. |" C% g. W4 W9 E1 U    万达影城: 行规和经营需要“双重标准”
. k- Z! x1 S$ Q4 m6 u    “我们在电影票和影城内醒目地方都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食品进场观影。”据镇江万达影城负责人林涛介绍,事发后,他通过电话和跟帖等形式,与当事人沟通,并替工作人员致歉,但未能达成谅解,“后来他还向我们总部投诉,总部现在反馈的信息是,当事人已接受道歉,此事已经过去了。”因投诉人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其发布的帖子里也未更新相关内容,记者一时无法核实林涛所言。
9 w  V8 ?( Z; C& S) w9 _    就消费者和网友们质疑的“霸王条款”和“双重标准”,林涛解释称,不许消费者自带食品是行规,为的是避免干扰其他人正常观影。至于影城销售爆米花、可乐等食品饮料,则是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现在电影竞争激烈,光靠卖票不行……”林涛同时坦言,销售食品饮料也是影城经营的需要。但他强调他们所销售的食品不影响消费者观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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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12-1-10 14:15
霸王条例时代已经过时了,应该制定合法的管理条例。否则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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