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marco_you于2010-09-24 21:57发表的 :. P. v4 L5 |/ G1 ?" O
灯具标准里明确的说明,如果接地只是为了辅助起动或EMC的原因,不是保护接地,二类产品可以有接地的,
家电不知道有没有明确说明,我想应该都差不多吧。。。
引用第5楼jwei于2010-09-25 08:56发表的 :
对双重保护概念还是有点模糊
引用第1楼daxiaoabc于2010-09-24 21:02发表的 :: p7 K. b9 g. L* \5 ?
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其防护措施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接地保护导体上,以使得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会带电。- J' H$ ?/ ^) D0 E5 \4 o6 Z
I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该类器具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可以是下述类型之一:+ s; F# @, @, [3 j# _/ y/ s
注1、具有一个耐久的并且基本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除铭牌、螺钉和铆钉等小零件外,其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件包围起来,该 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分包围起来,该 外壳提供了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防护措施将这些小金属零件与器具的带电部件隔离。该类型器具被称为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
注2、具有一个基本连接的金属外壳,其内各处均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该类型器具被称为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
注3、由带有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和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组合而成的器具。这里要注意: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其壳体可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
III类器具: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的电源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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