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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书被撕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0-30 08:49
标题: 书被撕破了
EN71,撕下的纸算小部件吗?
作者: 书山有路勤为径    时间: 2009-10-30 09:20
不算小部件
作者: daphne    时间: 2009-10-30 09:47
算下纸张的面密度,如果超过400g/m2,就要算小部件了。
作者: wuwang    时间: 2009-10-30 10:54
首先,你的这个纸张是做什么用的?; @7 b/ p% W% i
另外,这个是否全部是纸质的,如果是,就不算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0-30 11:38
引用第3楼wuwang于2009-10-30 10:54发表的  :5 \& l4 ~; o# w3 T6 Y3 l
首先,你的这个纸张是做什么用的?
6 J" U: k; H; S; I& I5 n另外,这个是否全部是纸质的,如果是,就不算

% ?2 M% a) r7 x. C是个翻页书本,估计印些图画,纯纸: _  T  a" y( E; @( Q
密度为840g/mm[sup]2[/sup], 我觉得算是小部件了
作者: daphne    时间: 2009-10-30 11:58
EN71中规定了纸的定义(面密度小于400g/m2),而小部件豁免条款中包含纸张.
+ |% F. \& U$ A) `' ~
4 C; R0 U2 O. o5 x% x如果面密度超过这个数也就不属于纸张的定义范畴。从常规来考虑,过于厚的纸板较硬,容易造成窒息。. ^0 i( x/ v- S
% z; f9 j  U. a& I) f+ h/ {, S" {
因此关键点在于面密度而不是纸质问题,从标准角度和潜在危险考虑,完全应该判为小部件。
作者: 蜗牛    时间: 2009-10-30 12:15
面密度为840g/mm2,那么就不在小部件豁免的范围内
; x# I9 i( p% K" B( H应该算作小部件
作者: eastnan    时间: 2009-10-30 14:44
密度大于400,算小零件
作者: hewei    时间: 2009-10-30 15:09
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k% _5 w) }5 _% k
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
! d! ?. `. S  a( i) F- ~$ L+ B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作者: 老郭    时间: 2009-10-30 16:30
引用第8楼hewei于2009-10-30 15:09发表的  :6 }4 H4 |3 V+ d# |& O0 r
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s% `; _# h5 A7 k2 D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
) S4 ?1 Y/ _) |5 G" V( _7 @8 _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 t( @" n  f: f# s* D. m* h4 X  j
大哥你不是在练习绕口令吧
作者: 亲亲我的宝贝    时间: 2009-11-1 21:46
密度大于纸的要求,不属于EN71中的纸了,所以不能豁免,那当然就是小物件。而且这应该算是做拉力,不是撕吧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1-3 20:43
请问对书的扭拉力怎样做?          这些纸片是撕下的,我所谓的扭拉力还不能产生小部件,如果经滥用测试而不能产生纸片, fail or pass?(小孩可能用嘴俘虏它)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1-3 21:09
引用第8楼hewei于2009-10-30 15:09发表的  :
! Y% r$ C4 ^5 ^5 I& @: L8 O. Z9 o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 V7 c5 `" r) ]1 h! m1 W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2 C# j2 ?  Z1 x. e3 W6 W
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是否可沿展为:就算送入口里的大于400,被口水溶融后未必大于400,主要看卡在喉咙的那一部分,如小于400则pass,反之则之
作者: peterxu    时间: 2009-11-4 08:28
直接测就是了。。。
作者: daphne    时间: 2009-11-4 08:52
引用第12楼tassx于2009-11-03 21:09发表的  :
# o! u' G( I- Y5 V?是否可沿展为:就算送入口里的大于400,被口水溶融后未必大于400,主要看卡在喉咙的那一部分,如小于400则pass,反之则之
晕,这个理解有点夸张。可行性很小,而且溶解能力各不相同,实验室基本不可能采纳这种测试方法。
作者: hewei    时间: 2009-11-4 11:30
引用第12楼tassx于2009-11-03 21:09发表的  :& }$ s9 \% h; j
?是否可沿展为:就算送入口里的大于400,被口水溶融后未必大于400,主要看卡在喉咙的那一部分,如小于400则pass,反之则之
搞的太复杂了啊!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1-17 08:28
对于这种没有突起的,我觉得没必要做扭拉力。
3 e, x# j5 p! A  P$ h另外,CPSC把 articles made of paper 对小部件的限制要求也是豁免的(不管密度),因为在滥用测试中不可能不产生小部件。
作者: 飞虫    时间: 2009-12-9 22:22
如果此书不是给小孩子来玩的,主要目地是用来教学的,那么可以不视为玩具,就不是小物件。如果它上面加有配件,给小孩子来触摸,玩耍用的,是视为玩具的。但是拉下来不是一个整体,只是碎片,也不是玩具。我是在印刷公司做的,这个问题困了好久,前几天才和美泰工程师商讨过。
作者: tassx    时间: 2009-12-10 08:39
引用第17楼飞虫于2009-12-09 22:22发表的  :
- q7 h7 L5 e) P2 ~如果此书不是给小孩子来玩的,主要目地是用来教学的,那么可以不视为玩具,就不是小物件。如果它上面加有配件,给小孩子来触摸,玩耍用的,是视为玩具的。但是拉下来不是一个整体,只是碎片,也不是玩具。我是在印刷公司做的,这个问题困了好久,前几天才和美泰工程师商讨过。
玩具都是娱乐学习并重的,W觉得把两者分开不合适,另外,厚纸板附有简单图画只有几页等特点的书一定作玩具计;/ n) L5 ?+ ]! \+ l# h# D
从危险角度来看,只要是小部件,整体和碎片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8 e5 v" W/ l7 r9 I4 x
EN71对纸有400g/m2的定义,但是W认为CPSC对超过400g/m2也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 xmi_yuan    时间: 2010-3-17 20:06
我有同樣困惑了,如果紙張過UV油後,該如何測試?化學方面要做什麼測試?請問各位同行了。我們的產品 是供小孩玩的,跟嬰兒高椅同包裝走貨。謝謝!
作者: kewee2    时间: 2010-3-17 21:18
那依照17楼的意见,此碎片不算是小物件了。
作者: caibird1111    时间: 2010-3-18 08:29
引用第8楼hewei于2009-10-30 15:09发表的  :( e- }8 J7 z4 n( i; T+ E( P
就算你的纸张大于400g/400g/m2,,你撕下来的部分不一定大于400G/m2
& f8 t3 E) _/ i: x8 ~8 w" A$ ^我觉得主要还得看你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 @# E5 P' `/ c5 w$ R/ C3 A
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 则PASS
哥哥,我觉得你的分析有点问题,“如果撕下来的那部分质量小于400G/m2”,400g/m2是密度的单位,不是质量的单位,密度是永远不变的,除非是不匀质的;按照定义,en是不是纸是跟密度有关的,密度大于400g/m2,那它就不是纸,是小部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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