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鸭的天空 时间: 2009-6-26 11:45 标题: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志石)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该《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 1 i' H9 X3 l, u9 L $ Z" e7 y. ^3 F4 T6 x 《规则》中所指的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1 s. I* j% L+ g" o( D \; A' P: Z- M e# @! w3 f0 a
《规则》指出,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对处于不同技术阶段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且只在批准的区域、范围、期限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并对全部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只能在批准的区域、范围、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并至少对20%的销售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方式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 M2 L& U z4 l
0 @+ l- B, T( w4 m/ y! E' f' F
《规则》称,新能源汽车企业如发现产品存在影响安全、环保、节能等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使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