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永久禁言he_aqi [打印本页]

作者: fasten    时间: 2009-6-19 16:13
标题: 永久禁言he_aqi
he_aqi???

没错,就是前不久被论坛解职的国内标准区版主,本次论坛正是针对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瞄准论坛申请版主即可退休的管理漏洞,修改了版主管理规定

经后台查询,he_aqi通过短信向多位会员(包括版主)发送短信去其个人举办的标准网站任职版主,到目前为止已有五位会员向本人举报,如图!
[attach]49131[/attach]

论坛决定对he_aqi永久禁言!

事实上标准是拿来使用的,比如做认证依据、研究新产品参考、生产品质参照...,并不是拿来收藏或谋利,请不要走入收藏标准或买卖标准的歧途,标准越多,读得越少,误你更多!

警告任何试图盗用本站资源或试图钻论坛管理漏洞的会员,我们将毫不留情地就地正法!

he_aqi引起论坛管理层警觉的特征:
1、通过QQ向本人发送充值Q币请求(上任后两周内,多位版主知道实情);
2、强烈反对建立CCC国标网,同时发现其自建同类标准站,有在版主间讨论其用心;
3、上传标准均为意义不大或过时的国家标准,有赚分嫌疑;
4、在多家网站标准区挂职,貌似均为拿下载权,并无实际作为;
5、据以上特征及不同时段多会员举报,决定对其进行后台查询,发现有拉人短信.

此决定将关联所有同IP用户,将考虑清空同IP用户虚拟币,同时欢迎大家向其任职版主的论坛举报!

凡在本站任职的版主,高等级会员(技术员以上等级或威望在20以上),前往he_aqi网站任职版主或任何会员转移本站任何一个标准过去,将清空虚拟币,永久禁言!

作者: ahaqzjz    时间: 2009-6-19 16:21
标题: Re:永久禁言he_aqi
这也行! 安规网这么好的平台都不珍惜,去别的地方相信也发展不好!
作者: jindepin    时间: 2009-6-19 16:24
对这样的人就该这样,
作者: 白之骨精    时间: 2009-6-19 16: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UKANG    时间: 2009-6-19 16:26
很可恶
作者: 大侠风清扬    时间: 2009-6-19 16:27
标题: Re:永久禁言he_aqi
单田芳讲话,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作者: hli168    时间: 2009-6-19 16:28
坚决支持本决定!
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09-6-19 16:34
做人做事须地道加厚道的。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9-6-19 16:36
标题: Re:永久禁言he_aqi
无语中~~论坛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管理员和诸位版主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艰辛,希望大家来到我们的论坛以后,要共同的爱护论坛。不要利用这样的平台来达到自己的个人的目的,这样与人于己都不会有好的印象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希望he_aqi这样的人不要再在论坛私下活动了,你的网站办的好不需要拉人的,别人自会找上门去的!以后若有同样的事情发生,支持管理员严惩不贷!
作者: cutlassfish    时间: 2009-6-19 16:48
晕!吃里扒外的,该禁!
作者: hijummy520    时间: 2009-6-19 16:53
太過惡劣,不過就算他想拉也拉不走論壇內的版主到他的論壇去。
作者: horse_ma    时间: 2009-6-19 16:55
我早就知道这家伙思想有问题,做人不地道。
作者: junpi    时间: 2009-6-19 16:58
坚决打击在本论坛别有用心的人
作者: luqing_sz    时间: 2009-6-19 17:05
我记得he_aqi没做版主之前,我看到他发得一些标准做好几个帖子上传,当时我就举报了,不过那时没人制止.
作者: sinmk    时间: 2009-6-19 17:17
引用第10楼hijummy520于2009-06-19 16:53发表的  :
太過惡劣,不過就算他想拉也拉不走論壇內的版主到他的論壇去。
非常同意

同时支持处理决定!
作者: liao_yl    时间: 2009-6-19 17:41
世上的坏人还是很多
作者: nzjaiwy    时间: 2009-6-19 17:57
拉去宫刑,阿门!
作者: hewei    时间: 2009-6-19 18:02
这样的人阴险啊
作者: 秋飘风叶    时间: 2009-6-19 18:06
引用第16楼nzjaiwy于2009-06-19 17:57发表的  :
拉去宫刑,阿门!

兄弟不用这样的词眼吧!

支持总版的处理!

人尽其责而非尽其利,认真做其人,然后做其事!
作者: lao_xia    时间: 2009-6-19 18:52
對頭,做人要本份!
作者: 椰林清风+    时间: 2009-6-19 19:03
好好的一个技术交流平台,居然会有人想到用此牟利?
非常认同fasten所说的:“标准越多,读得越少,误你更多。”我电脑里存档的新旧标准约有500多份,实际上用到的和看过的不超过20份。
作者: henrywu168    时间: 2009-6-19 19:34
引用第18楼秋飘风叶于2009-06-19 18:06发表的  :


兄弟不用这样的词眼吧!

支持总版的处理!
.......


先学会做人,其次才是做事。
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人,永远都不会有大的作为。
作者: town21    时间: 2009-6-19 20:48
恨死he_aqi,真是品德败坏!
作者: dirkfengrong    时间: 2009-6-19 21:27
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xff8205    时间: 2009-6-19 21:37
做人要厚道!
作者: yaya    时间: 2009-6-19 21:47
禁言!!!!!!
作者: H-RH    时间: 2009-6-20 00:05
引用第13楼luqing_sz于2009-06-19 17:05发表的  :
我记得he_aqi没做版主之前,我看到他发得一些标准做好几个帖子上传,当时我就举报了,不过那时没人制止.


这个 he_aqi 在任版主前, 上传过不少国内标准, 对论坛有过贡献!

但他每次发标准之前, 总不会先搜索论坛是否已有,
有几次被我删了重复贴之后, 心心不忿, 对我有微言!

但我删他的重复贴, 有证有据, 百词莫辩!

他说不过去, 便反问我他发的标准为何我没加分?

我对他说, 国内标准, kinglxj 版主经常留意, 已经有加了他分!
再反问他, 拥有加分权, 也没见过他加别的会员分!(老实说, 连一次也没见过)

他没法应对, 只说一句:"少来这套!"

当时已感觉到这人态度不好, 但既然这么努力发标准, 始终对论坛不是坏事,
当他申请版主时, 我亦投了赞成票!

想不到, 人心难测!
作者: 嘻嘻    时间: 2009-6-20 00:52
日久见人心
只有拿到证据了,才好处理呀
作者: kimoneo    时间: 2009-6-20 01:32
  [s:8]
唉~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作者: kovkye    时间: 2009-6-20 09:19
也不知道周年庆他敢不敢露面?
作者: sabrina    时间: 2009-6-20 09:50
“标准越多,读得越少,误你更多”很经典,深有感触。
刚来的时候心血来潮下栽IEC60950的标准,但现在为止还没啃一下。更何况它还是位居四大名著呢,因此别没做产品的标准更不用说了

因为常常电脑存储有会用到的标准多,所以做新项目的时候常为找标准烦恼。幸亏有安规网,不然无门找标准.   
作者: yxd2008    时间: 2009-6-20 09:52
做人做事认真对待, 切不可误入歧途
作者: zhouxianling    时间: 2009-6-20 10:06
做人要有厚道
作者: A19790414    时间: 2009-6-20 12:30
哎!晕啊!
怎么论坛里有这样的人哪!
禁言的好!
作者: asslay    时间: 2009-6-20 12:57
鄙视,坚决拥护此项决议
作者: tony0421    时间: 2009-6-20 13:18
唉,为了标准而来,不是为了产品安全技术而来。
作者: marry2008    时间: 2009-6-20 13:19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论坛中别有用心之人,维护好论坛的良好技术学习技术交流的氛围是我们每个会员应尽的职责!
作者: davidtian    时间: 2009-6-20 13:50
啊?江湖险恶啊
作者: l12345l    时间: 2009-6-20 14:23
he_aqi 是安规败类!
作者: xiaoxiangtongzi    时间: 2009-6-20 15:06
标题: Re:Re:永久禁言he_aqi
引用第8楼新王龙李云峰于2009-06-19 16:36发表的 Re:永久禁言he_aqi :
无语中~~论坛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管理员和诸位版主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艰辛,希望大家来到我们的论坛以后,要共同的爱护论坛。不要利用这样的平台来达到自己的个人的目的,这样与人于己都不会有好的印象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希望he_aqi这样的人不要再在论坛私下活动了,你的网站办的好不需要拉人的,别人自会找上门去的!以后若有同样的事情发生,支持管理员严惩不贷!

同感!
作者: qya19820601    时间: 2009-6-20 15:54
ddddddd
作者: yzygsjh    时间: 2009-6-20 17:15
对这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要严加惩治,太可恶了
作者: yp963369    时间: 2009-6-20 18:03
做网站的版主都有挖墙脚的
作者: jason_steel    时间: 2009-6-20 19:41
典型的"劈腿"行为
该罚!
作者: davey.liao    时间: 2009-6-20 21:58
坚决赞同与支持!杀一儆百!
作者: 2iso    时间: 2009-6-20 21:59
看不起这种吃里扒外的人,无道义可言.
作者: huacilang    时间: 2009-6-20 22: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ang5677    时间: 2009-6-21 16:00
希望大家提高警觉,这种事情不会只出现一次。
作者: kinglxj    时间: 2009-6-22 09:18
看到这个信息有点惊讶!
在国标区,he-aqi发了很多标准,却想不到带着目的!

标准和技术资料是拿来用和共享的,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行为是让人唾弃的!
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48020.html
因此,我们在以后在进行斑竹转正的时候需要认真对待和考虑。

支持fasten的行动!
作者: ljh809809    时间: 2009-6-22 09:30
搜索一下,此人的真实姓名和供职单位,来个业内通报。
作者: szbn988    时间: 2009-6-22 13:49
做人要厚道,做好自己该做的本职工作
作者: aji    时间: 2009-6-22 14:19
人心难测啊,年輕人要學會做人啊!
作者: guian    时间: 2009-6-22 17:03
版主?他敢不敢露面?
作者: af204    时间: 2009-6-22 17:47
引用第48楼kinglxj于2009-06-22 09:18发表的  :
看到这个信息有点惊讶!
在国标区,he-aqi发了很多标准,却想不到带着目的!

标准和技术资料是拿来用和共享的,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行为是让人唾弃的!
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48020.html
.......


同感!现在很难再找到像安规网这么好的安规交流平台了
大家应该好好珍惜的
作者: 破碎的收音机    时间: 2009-6-23 10:28
个人觉得,做人还是要讲诚信。
作者: Jobob    时间: 2009-6-23 15:13
还好被老大给发现了。现在的网络论坛资源很丰富,难免会有人想从中谋取利益,尤其像安规网这类专业的论坛,其中的资源多而且专业价值也高,被有些人盯上是肯定的。为了安规网的持续发展,版主老大们真的要多费点心哦,别让那些小人偷走我们的幸苦积累!
作者: 城市妖    时间: 2009-6-23 16:54
引用第20楼qjben于2009-06-19 19:03发表的  :
好好的一个技术交流平台,居然会有人想到用此牟利?
非常认同fasten所说的:“标准越多,读得越少,误你更多。”我电脑里存档的新旧标准约有500多份,实际上用到的和看过的不超过20份。
完全同意,快成标准库了,就是都没有读
作者: baggioj    时间: 2009-6-23 17:38
坚决同意fasten决议,安规网是学习用的,不是用来赚钱的。
作者: xuewenfei    时间: 2009-6-23 22: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uian    时间: 2009-7-10 21:31
安规网是学习用的,不是用来赚钱的。

作者: wwk1015    时间: 2009-7-10 21:39
支持版主的处理决定!!
作者: peter1715    时间: 2009-7-10 22:10
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作者: hblilei168    时间: 2009-10-6 16: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engjunping    时间: 2009-10-6 17:30
支持版主的處理決定!
作者: chenyu_lijun    时间: 2009-10-6 17:58
若干年前,因急需一标准,花钱和一网友以一页一块的价格买了一封标准,之后发现了安规论坛,版主曾为了我下载一标准给了我2威望,从此花钱买标准的日子过去了,从此有时间就上安规网学习,从此发现安规的朋友真和谐,现在发现在安规网落户近2年了
作者: chenyu_lijun    时间: 2009-10-6 17:59
补一句!真的很好的一个交流学习区!
作者: michaelchen    时间: 2009-10-6 19:43
人个有志,不必强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作者: zhouxiao2519    时间: 2009-10-7 08:59
fasten处罚起人来也是毫不手软啊,够酷
作者: wuwang    时间: 2009-10-7 11:02
支持论坛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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