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惠州一非法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机构被查封
[打印本页]
作者:
sam_qi
时间:
2009-4-30 16:51
标题:
惠州一非法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机构被查封
近日,广东检验检疫局执法大队和惠州检验检疫局联合执法,对惠州市区的一家非法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依法进行了查封。
# n4 P' J' \. w/ X& q3 `4 J) U$ d) R
% O/ z1 ]/ e$ e+ p/ y" K
经调查得知,该检验机构是澳大利亚一家检验公司在中国开设的办事处,没有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擅自接受进出口客户委托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2004年该机构就开展了业务咨询活动,2006年开始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该机构在惠州有三个实验室,两个档案室,三个行政办公室,一个原料库,办公面积约1000平方米,人员23人,其中一管理人员为澳大利亚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澳大利亚籍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大量进出口商的委托单、检验样品、英文版检验报告和部分财务账本。从查获的资料初步分析,该公司每月的业务量在300单左右,全年营业额在60万美元左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后,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并依法查封了其中的两个实验室、两个档案室和一个文件柜。目前,广东检验检疫局正在对该案进行依法处理。
8 z8 m7 d5 |; X5 q, ~9 ~
$ I" C! }9 J( W) ]+ Q" v1 b) ]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的机构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确良规定,并要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方可开展业务。未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作者:
appdavid
时间:
2009-5-5 23:07
哈哈,这么惨啊
欢迎光临 安规网 (http://bbs2.angui.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