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关于版主申请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3 11:12
标题: 关于版主申请条件!~~
个人觉得的论坛版主申请条件中的一条:注册时间必须超过一个月!这一条特别不合理!~~凭什么非得一个月啊!~~偶就想申请当斑主!可是偶注册的时间太短拉!~~这难道是我的错吗??因此建议版主将此条求去除!~~~各位坛友帮忙顶顶~~~~觉的深有同感的就猛顶一下!~~
作者: seasunsky    时间: 2007-7-13 11:29
这位XD也不用这么急
凡事都要有个过程
比如你对论坛的架构、理念、操作
比如坛友对你的熟悉
以及管理员和坛友对你能力的认可
等等
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过客版主给坛子带来的动荡
1个月很快就会过去的,忍一下吧
反正在这个坛子里不是版主也能帮助别人和得到帮助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3 11:42
做版主的首要条件就是要能够服从论坛的有关规定的!这是最基本的的哦!
你注册晚了不是你的错,但是也不能因为你注册晚了就要破坏论坛的规定啊?同样我认为你的注册早与晚也不是论坛的错哦![s:3]
作者: kinglxj    时间: 2007-7-13 12:12
家有家规,网有网规!
斑竹不是荣誉,是责任!
作者: fasten    时间: 2007-7-13 12:38
謝謝sky_wish的熱心, 請看我對你的回複.

注冊一個月的要求是強製你熟悉論壇的環境, 論壇的設施, 論壇的人員, 論壇的管理與論壇的理念etc., 如果這些你都不熟悉, 你根本沒有辦法管理好你的版塊, 版塊不活躍對大家都是一種損失, 我個人認為沒有什麼不合理, 這樣更能有效防止過客版主, 防止三分鐘熱度. 下一步將有可能對不負責的版主進行一次調整, 因為有個別版主沒有任何管理, 只是拿走了閱讀權限!  我作為管理員這個把關人, 還有各位總版主, 應當把這個責任做到才不愧為管理員或總版主!

論壇周歲後, 會將門檻提升至注冊三個月以上!
作者: af204    时间: 2007-7-13 13:34
3个月!赞同!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3 14:25
  [s:6]  [s:6]  [s:6] 被一群斑猪欺负!~~~ [s:6]  [s:6]  [s:6] 居然没有一个论友来帮助一下!~~世态炎凉哪!~~~人心不古啊!~~ [s:6]  [s:6]  [s:6]
不过还是受教拉!~~不是我急着做什么斑猪!而我这次一共找了4个有关电线电缆的论坛,觉得只有这个论坛最好,再加上原来一直在的论坛,凑二个数,不用吊死在一颗树上!~~相信偶对论坛的热情,日后你们自会看的见,体会的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哪~~~   [s:3]
作者: 冰火焰情    时间: 2007-7-13 15:08
我也很想为论坛出力,但我想还没做斑竹之前我可以先回答XDJM的问题,也可以及时举报网友的违规,就可以了。如果Fasten兄给斑竹发工资我就急了,哈哈。
作者: hijummy520    时间: 2007-7-13 15:43
能夠協助舉報違規事項很好,畢竟不是所有版主都能夠隨時緊盯每篇帖,因此防制違規還需要各位大家的幫忙~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3 15:45
引用第6楼sky_wish于2007-07-13 14:25发表的  :
  [s:6]  [s:6]  [s:6] 被一群斑猪欺负!~~~ [s:6]  [s:6]  [s:6] 居然没有一个论友来帮助一下!~~世态炎凉哪!~~~人心不古啊!~~ [s:6]  [s:6]  [s:6]
不过还是受教拉!~~不是我急着做什么斑猪!而我这次一共找了4个有关电线电缆的论坛,觉得只有这个论坛最好,再加上原来一直在的论坛,凑二个数,不用吊死在一颗树上!~~相信偶对论坛的热情,日后你们自会看的见,体会的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哪~~~   [s:3]
首先谢谢你对我们版块的肯定,你虽然不是版主但是一样可以为论坛做点事情的啊?相信我们论坛的这个平台会有你施展抱负的空间!
看看你楼下的兄弟是怎么表白的吗?呵呵!
相信你的热情,相信你的能力,但是也请你相信我们的团队!!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3 15:58
引用第9楼新王龙李云峰于2007-07-13 15:45发表的  :

首先谢谢你对我们版块的肯定,你虽然不是版主但是一样可以为论坛做点事情的啊?相信我们论坛的这个平台会有你施展抱负的空间!
看看你楼下的兄弟是怎么表白的吗?呵呵!
相信你的热情,相信你的能力,但是也请你相信我们的团队!!
龙龙同志!其实我的另外那个论坛你不是也在吗??还是实习版主例!~~~上次看了你在大厅发的贴我才想起是你的!~~挖哈哈~!!这个论坛气氛要比那个好!~~或许是管理方式的不同!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吧!~[s:3][s:3][s:3]
努力~~一定多多监督!誓死捍卫论坛秩序,打击一切对论坛秩序有损的行为!~~
作者: hzw.007    时间: 2007-7-13 16:11
“实习版主”你也不是刚转正吗,在这恭喜一下。其实本论坛中还有许多其他论坛的朋友,能在这里相遇说明是缘分,更能说明本论坛的优点,继续努力吧,大家都会支持你的,相信你的能力!并且希望看见你的贡献!   [s:3]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3 16:13
是的!管理方式的不一样营造的环境也就会不一样的!所以有了好的环境大家就要好好珍惜和维护哦!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4 08:17
嗯~~誓死捍卫论坛!~~~楼上的~!你的安规宣传次数也太恐怖拉吧!~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4 16:27
哪里哪里,朋友比较多,所以就强制宣传了!
有很多新的会员都快赶上我了哦1   [s:3]
作者: kinglxj    时间: 2007-7-14 16:31
引用第14楼新王龙李云峰于2007-07-14 16:27发表的  :
哪里哪里,朋友比较多,所以就强制宣传了!
有很多新的会员都快赶上我了哦1   [s:3]

佩服啊!
和你差的太远了
作者: fasten    时间: 2007-7-14 16:51
不过,可以补充的一点是,如果管理员和总版主(就是能审核通过的人),在其它论坛有认识,而某版块版主位置一直空缺,可以特殊考虑为实习版主!

再次感谢各位的热情!请楼主:sky_wish 考虑与相识的总版主或版主沟通,通过其向我举荐,也未尝不可,因为你的热情确实很高。
冰火焰情如果愿意担当能效区版主,因为在电源网早有耳闻,也可以直接通过升为实习版主!
据此,两位如有意可以直接短信给我或在申请贴认真跟贴!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4 17:40
引用第15楼kinglxj于2007-07-14 16:31发表的  :


佩服啊!
和你差的太远了
[s:14][s:14]惭愧惭愧!学识有限,不能多帮助论坛,只能以其他方式来为论坛做点小小贡献,不值一提哦![s:5]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4 17:44
引用第16楼fasten于2007-07-14 16:51发表的  :
不过,可以补充的一点是,如果管理员和总版主(就是能审核通过的人),在其它论坛有认识,而某版块版主位置一直空缺,可以特殊考虑为实习版主!

再次感谢各位的热情!请楼主:sky_wish 考虑与相识的总版主或版主沟通,通过其向我举荐,也未尝不可,因为你的热情确实很高。
冰火焰情如果愿意担当能效区版主,因为在电源网早有耳闻,也可以直接通过升为实习版主!
据此,两位如有意可以直接短信给我或在申请贴认真跟贴!
sky_wish 和冰火焰情,看见了吗?机会来了哦![s:4]
作者: barry    时间: 2007-7-14 18:28
引用第16楼fasten于2007-07-14 16:51发表的  :
不过,可以补充的一点是,如果管理员和总版主(就是能审核通过的人),在其它论坛有认识,而某版块版主位置一直空缺,可以特殊考虑为实习版主!

再次感谢各位的热情!请楼主:sky_wish 考虑与相识的总版主或版主沟通,通过其向我举荐,也未尝不可,因为你的热情确实很高。
冰火焰情如果愿意担当能效区版主,因为在电源网早有耳闻,也可以直接通过升为实习版主!
据此,两位如有意可以直接短信给我或在申请贴认真跟贴!

fasten兄,最好是给他们发一个短信,以免他们没有及时看到。。。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6 15:29
今天我们厂里一个员工压伤拉~~进医院做手术!~~忙到现在才回来!所以一直没有跟贴!~sorry!!不知道我现在申请,有多少人同意哦~~同意的斑主帮我顶一下!~~然后管理员可以通过斑主来衡量哦~~   [s:3]  [s:3]  [s:3]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7 08:30
  [s:6]  [s:6]  [s:6] 没有人帮我顶一下吗??? [s:6]  [s:6] 郁闷中!~~
作者: 李云峰    时间: 2007-7-17 08:34
冰火焰情如果愿意担当能效区版主,因为在电源网早有耳闻,也可以直接通过升为实习版主!
据此,两位如有意可以直接短信给我或冰火焰情如果愿意担当能效区版主,因为在电源网早有耳闻,也可以直接通过升为实习版主!据此,两位如有意可以直接短信给我或在申请贴认真跟贴!!
请你仔细看看16楼的传达的信息哦!要在申请贴认真跟贴的哦!   [s:3]  [s:3]
作者: sky_wish    时间: 2007-7-17 09:22
哦~~那偶去跟一下试试!~~
作者: 冰火焰情    时间: 2007-7-20 17:39
收到,马上申请
作者: 冰火焰情    时间: 2007-7-20 17:41
这两天这破电脑火死我了,要自己的早咂了他
作者: jsh863csh    时间: 2007-7-20 17: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avey.liao    时间: 2007-7-21 09:07
引用第25楼冰火焰情于2007-07-20 17:41发表的  :
这两天这破电脑火死我了,要自己的早咂了他
还没行动啊,,得抓住机会哦
作者: 冰火焰情    时间: 2007-7-21 09:13
已经短消息申请了
作者: huhaijun    时间: 2007-8-3 15:52
架构是否有点乱?
作者: djfu    时间: 2007-8-3 15:55
引用第29楼huhaijun于2007-08-03 15:52发表的  :
架构是否有点乱?
怎么个乱法?请留下宝贵意见,谢谢!




欢迎光临 安规网 (http://bbs2.angui.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