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LABEI上的MODEL NO 和REPORT上的MODEL NO
[打印本页]
作者:
zihui
时间:
2008-6-3 07:25
标题:
LABEI上的MODEL NO 和REPORT上的MODEL NO
LABEI上的MODEL NO 和REPORT上的MODEL NO 不一样,我
' Y. M% Y' k8 t1 w) R/ N8 ]- @* d: I
是否可以向UL提供一个声明,说这两个是同一产品就可以了,还是一定要改成一样的?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08-6-3 07:30
应当改成一样的吧
作者:
T-OM
时间:
2008-6-3 08:07
要改成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UL会要求你将另外一个MODEL重新做认证。如果重新做的话,如果你声明你新的MODEL与以前的MODEL内部结构都一样。可能会减免一些测试。
作者:
demon_life
时间:
2008-6-3 08:15
可以在你这个ID LABEL上在增加UL认可的MODEL NAME上去.
作者:
景行行止
时间:
2008-6-3 08:39
为了省钱省事,就直说除了型号名称之外其他全部都为一样!!!到时你公司出个声明给UL,如果跟UL那边很熟的话,或许会免费。。。这事我干过
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08-6-3 09:01
引用第3楼demon_life于2008-06-03 08:15发表的 :
1 J9 o( `5 ^3 e. p* g
可以在你这个ID LABEL上在增加UL认可的MODEL NAME上去.
此方法也行的。
作者:
wxjim
时间:
2008-6-3 09:22
还要看你是什么产品。假如标准不要求产品上打model#,如UL153,对不上也无所谓。假如标准要求打model#,一定要一致。楼上说过了,你可以要求把该型号加到UL file中,也可以在产品上贴多一张标签。
作者:
fasten
时间:
2008-6-3 10:18
直接修改UL Procedure, 增个个model no. 一般会收取文件修改费.
欢迎光临 安规网 (http://bbs2.angui.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