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9 |
联合公告2020年第21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2020年第21号 " x8 z7 R. Y0 [ p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 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9 G. l! q6 Y$ \5 f1 ] L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 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 * h2 S/ P+ i&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 ! b; w8 G" f% \* R$ C' _* L! k3 Q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2日 http://www.cnca.gov.cn/xxgk/ggxx/2020/202004/t20200429_58211.shtml ' ]. K2 F3 P$ {- z6 i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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