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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欧盟AEO互认安排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town21    时间: 2015-11-10 18:46
标题: 中国-欧盟AEO互认安排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与欧盟AEO互认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人士指出,实现中欧AEO互认,给予双方诚信、守法、安全的企业最优惠的通关便利,提升中欧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符合中欧政府和商界的共同利益,无疑将成为双方经贸合作强有力的“助推器”。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
欧盟连续11年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今年是中欧建交40周年,中欧贸易额在40年之间惊人地增长了250多倍,去年中欧双边贸易额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
2015年9月,我国正式成为接受WTO《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成员,AEO互认的实施必将为履行《协定》承诺、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发挥重要作用。
互认实施后,中国3000多家高级认证AEO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货物,在欧盟28个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均可以享受到和对方境内AEO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据初步估算,通关平均查验率将降低约70%,通关速度将提高50%以上,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欧方代表团团长安妮格莱特·罗洛芙女士表示,中欧AEO互认,将使中国的诚信守法企业的货物在欧盟通关更加便捷和通畅。
我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在AEO互认合作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迄今已经签署了中新(加坡)、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2014年中国对上述31个国家(地区)的出口总额占到中国对外出口总额的约40%。中国海关正在加紧与美国、东盟、印度、日本、瑞士等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同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合作,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推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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