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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蛋糕按尺寸不按重量卖属违反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town21    时间: 2012-6-7 13:04
标题: 蛋糕按尺寸不按重量卖属违反规定
   近来,有消费者反映生日蛋糕的尺寸越大,做得越薄,也有人觉得蛋糕比以前更蓬松了。其中是否暗藏"变相涨价"的猫腻?而据记者走访发现,这种现象在裱花蛋糕行业中,成了"三不管"的行业潜规则。
    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中,将不能使用英寸、磅等计量单位,要以直接体现质量和体积的克、千克、毫升、升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标示。
# w/ Z  q9 T) ?   但是记者日前在3个不同品牌的多家面包店问了同一个问题: "这个20厘米的蛋糕有多重?"而店员给出了几乎一致的答案:"蛋糕哪有问重量的,我们都按直径来算大小和价格。"还有一名店员随即反问:"你们是几个人吃,这个20厘米的蛋糕7、8个人吃是没问题了。", Q0 y  ?* |7 j9 q' w9 J1 @
    对于蛋糕变薄和变蓬松的问题,几个店的店员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有的说每一款蛋糕所使用的材料不同,肯定会存在口感和厚薄上的差别;也有的说蛋糕成品夹了奶油,或者夹了慕斯,有的中间还有水果夹心,用重量来计量不如直径来得规范。
% y! `2 L0 a$ T  F& m$ c5 Q    事实上,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法律专家邱宝昌指出,根据日前实施的新版本国标《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固态食品、半固态或黏性食品,要以直接体现质量和体积的克、千克,毫升、升为计量单位进行标示,而不管是"厘米"还是"寸",都不在法定的计量单位之内。因而使用"寸"或是"英寸"作为计量单位,不仅违反了新国标,更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x1 [+ d* M" _# @; r) Y

作者: 水中月    时间: 2012-6-7 13:58
谁来管这些呢?有那个部门?
作者: 云淡风轻Oo    时间: 2012-6-7 15:20
找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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